10.3969/j.issn.1003-7772.2014.01.012
“作者”还是“导演”?——纪录片创作的主体性之思
纪录片是以纪实为基本美学特征的一种非虚构、叙事性的影片样式,它兼有认知和娱乐的功能,并以之区别于以认知为主的文献档案影片和以娱乐为主的居剧情影片.在纪录片产生并发展的最初一段时间里,真实是其创作的最高圭臬;随着媒介环境的变迁与纪录手法的变化,传统式的纪录片越来越难以吸引受众群体并实现其市场价值,因此以商业化运作为主的新型纪录片模式产生,无论从选题内容还是制作手段上都发生了剧烈变化.与实践相对应,在学界,纪录片创作过程的艺术手段,甚至影视语言技巧等曾经回避探讨的问题近年来愈加得到重视,纪录片主体问题、创作者的主体性问题,以及纪录片创作者是“导演”还是“作者”等问题,亦成为其中讨论的焦点.
纪录片创作、主体性
J952;G420;G222
2014-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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