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757.2012.11.108
论高校竞技体育运动中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研究
随着高校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运动中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由于竞技体育运动自身的特点,它所导致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有其特殊性,它不能像一般的体育伤害事故一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司法实践中按照公平责任原则的处理,既不能使学生和家长满意,而且对校方来说也很不公平,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我国应当在高校竞技体育运动中明确确立过错责任原则,引入风险自负理论,使过错及责任主体的认定进一步合理化.
竞技体育、伤害事故、责任认定
D923.8;G80(中国法律)
2012-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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