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757.2012.07.116
德国基本法上财产权的保障——兼对我国征收补偿的反思
财产做为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其对人类构建正义与维持自由有着重要的意义.财产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但财产权也常常会受到侵犯.德国基本法保障了财产权,但是也为财产设定了社会义务.征收是财产实现社会义务,为公益服务的主要形式.德国在基本法中通过“一揽子条款”的形式对征收进行了规制.反观我国的征收行为,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借鉴德国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更好的完善我国的征收法的内容
财产权、基本权利、征收、补偿
D93/97(各国法律)
2012-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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