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757.2012.01.004
从“一国两制”看和平共处思想的发展
“一国两制”是在一个中国的框架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这是统一后的主体),而在香港、澳门、台湾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两种制度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共同存在、相互竞争、共同发展,这是两种制度在一国之内的和平共处.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和平共处思想首先是由列宁提出的;以毛泽东为代表领导人发展了列宁的和平共处思想,把其应用的范围扩大到处理相同制度国家问的关系;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把和平共处原则运用到一国之内,发展突破了列宁、毛泽东的和平共处思想.
一国两制、和平共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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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49.1(毛泽东思想的学习和研究)
2012-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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