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委)、财政厅、扶贫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扶贫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发〔2019〕1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动各地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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