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17.10.013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 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农业、水利、国土资源厅(局):
为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救灾资金)管理,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资金管理、农业生产、财政农业、补助资金、防汛抗旱、管理办法、中央财政、生产救灾
F832.21;F304;F275.1
2017-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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