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农业厅(局)、扶贫办(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部署,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将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涉农投入所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帮助贫困群众增收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规范的问题.
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产业发展、贫困户、中共中央、群众增收、财政支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村、国务院、攻坚战、折股、脱贫、涉农、农业、规范
F83;F30
2017-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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