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16.12.015
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及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以下简称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加强对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的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贫困县脱贫攻坚规划和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是贫困县开展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和各部门加强指导、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要督促贫困县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规划,确保规划项目与本县脱贫攻坚需求相一致、与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相匹配、与部门重点任务相衔接.依据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加快制定贫困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并按程序报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涉农资金整合、贫困县、整合工作、工作有关、进一步
F320.1;C912.82;D035.5
2017-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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