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14.11.005
积极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地下水超采问题已经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迫在眉睫。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下水超采问题,明确要求开展超采治理工作。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国家“五位一体”总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讲话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科学指南。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先期在华北地区河北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后向其他地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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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X24
2014-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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