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14.03.017
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财政政策的研究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兴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广大农民群众越来越需要有新的农村经济组织为他们提供信息,开拓市场,带动产业发展.为了适应这一情况,近年来我市财政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为突破口,按照公共财政基本要求,不断优化支农结构,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提供信息、市场经济、农民群众、农村、开拓市场、经营主体、经营体系、经济组织、规模经营、股份合作、公共财政、产业发展、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集约化、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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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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