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13.02.007
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研究
公益性是指非赢利性和社会效益性.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大众或社会中某些人口群体的利益而实施的项目,既包括政府部门发起实施的农业、环保、水利、教育、交通等项目,也包括民间组织发起实施的扶贫、妇女儿童发展等项目.农业技术大都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它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农业技术的采用不会受到任何限制,并且可以”搭便车”.所以,在我国建立公益性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历史必然.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特征就是以政府推广机构为主导的农技推广体系,即具有公益性.这一体系包含了组织主体、组织要素、组织结构、组织形式、组织制度及其运转方式.
公益性项目、农业技术、农技推广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组织主体、组织制度、组织要素、组织形式、组织结构、政府部门、运转方式、推广机构、特征、人口群体、农业科技、民间组织、公共产品、服务体系、非赢利性、非排他性
F40;F27
2013-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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