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12.07.019
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支付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现就积极、稳妥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农村合作医疗、改革工作、支付方式、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付费方式、发展改革委、“十二五”
F323.89(中国农业经济)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