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12.03.012
加大投入 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中央财政支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的回顾与建议
从1983年以来,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西、陕西、甘肃等八省(区、市)部分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实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从2008年开始,水利部、财政部在对上述8省(区、市)项目县进行适当调整的基础上,把水土流失严重的福建省闽西地区、山东省沂蒙山区、安徽省桐柏山区、
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财政支持、国家、中央、沂蒙山区、2008年、专项资金
F812.45(财政、国家财政)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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