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
一事一议、项目管理、事业建设、财政厅、公益、村级、农村综合改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F812.8(财政、国家财政)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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