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12.01.032
竹溪县“四措并举”监管项目建设资金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专项资金监管办法。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公共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溪财字[2011]9号),对项目资金专户管理、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建设档案管理、财政监督检查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办法、竹溪县、项目资金管理、财政监督检查、专项资金、公共投资、专户管理
F832.48(金融、银行)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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