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位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提高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企业节能减排,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工业领域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工作,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示范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财政部、工业企业、信息化、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利用效率、示范工作、节能减排、管理水平、工业领域、财政安排、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化
K10;F83
2010-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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