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工作的意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办、局)、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各地蓬勃兴起,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农村市场主体,并逐步成为重要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在带领农民建设现代农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业部、司法部、普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经营组织、建设现代农业、组织化程度、计划单列市、依法治理、市场主体、市场竞争、生产建设、领导小组、兵团农业、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国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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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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