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05.12.010
实施”321”阳光工程是财政参与式扶贫的新举措
@@ 为了努力提高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益,吉林省财政根据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04年对国贫县实施财政扶贫资金管理”321”阳光工程.”3”即实行承诺制、公示制、建立信息监管系统三项管理制度;”2”即在东部贫困地区和西部贫困地区选择200个村实施产业开发工程;”1”是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中选择100个村进行参与式扶贫管理试点工作.
阳光工程、财政扶贫、参与式、扶贫开发工作、西部贫困地区、资金管理、资金分配、征求意见、选择、试点工作、使用效益、开发工程、监管系统、管理制度、调查研究、重点县、透明度、省财政、公示制、承诺制
F8(财政、金融)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