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05.07.006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的会计核算
@@ 一、非税收入与预算外资金的概念和范围区别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将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定义为: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其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资源有偿使用、国有资产、准公共需要、准公共服务、财政资金、分配和再分配、预算外资金、彩票公益金、主管部门、政府职能、政府信誉、政府权力、收入管理、社会团体、利息收入、经营收益、国有资本
F3(农业经济)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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