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01.12.015
和县农业税推行"三定"征收
@@ 农村税费改革后,对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00年6月,和县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103个村推行了以村"定点、定时、定额"集中缴纳,分户开票的"三定"征收试点工作,今年6月在全县全面推行,全县午季"三定"征收面达97%,征收税款2322.6万元,占午征税款的96.5%.
和县、农村税费改革、税收征收、税款、试点工作、管理工作、政府、农业、定额、定点
F8(财政、金融)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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