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88.2022.09.004
土地流转业务的会计核算
近年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居间作用,土地流转也为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作了贡献.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土地流转相关活动取得的收入,是按总额法确认收入还是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或委托书的具体内容进行判断,如果土地流转合同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不能主导该土地经营权使用、不享有与该土地经营权有关的全部经济利益、不承担与该土地经营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则应当将村集体经济组织视同"代理人",按照净额法确认经营收入;反之,视同"主要责任人",按照总额法确认经营收入.
土地流转、会计核算
F321.1;F606.6;F275.2
2022-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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