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88.2019.10.005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出租收入税务处理
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浙江省许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变更登记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的经营性资产全部纳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股份合作社的理事会负责管理和运营,采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行公司化运营管理.很多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都利用集体留用地发展二、三产业,以获得一笔长期、稳定的资产出租经营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于特别法人,如果有经营所得,需要按照企业税收政策执行.下面就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出租经营收入的税务处理问题,作一探讨.
2019-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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