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5588.2016.09.019

两边不讨好的农产品增值税

引用
这几天,山东飞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崔俊良陷入烦恼,因为公司接到乐陵市国税局通知,今年上半年公司收购辣椒、大蒜、洋葱等农产品,有部分因无法提供农产品收购发票,不予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依据,为此公司要多交300余万元的增值税.

农产品增值税

F810.422;F426.82;F323.7

201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1-5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农村财务会计

1002-5588

11-1069/F

2016,(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