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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5588.2016.07.003

专项应付款与补助收入应区别核算

引用
专项应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拨入的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专项应付款一般在拨款时,就明确为某项目资金,如“环境整治建设资金”、“示范村建设资金”、“美丽乡村”等,其拨款部门不仅包括国家财政部门,同时也包括其他部门,如农业、水利、建设等部门。专项应付款一般是先拨款后建设,不得改变用途。对该资金的拨付,国家有明确的规定,财政等部门无权决定资金的去向,只能加强监管。

专项资金、付款、补助、收入、建设资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部门、拨款、特定用途、项目资金、加强监管、环境整治、国家、示范村、后建设、乡村、水利、农业、拨付

F81;F83

2016-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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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

1002-5588

11-1069/F

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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