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88.2014.11.020
规章莫违章
笔者在对苏北某县专项资金检查中发现这样两个案例:一个是农业项目,某县农业局有这样一条规定,为确保农业项目资金……凡向上争取的农业项目,在上级验收前,本县组织预验收,验收费用由项目单位出资1万元.另一个是工业项目,某县发改委也有这样一条规定,为确保工业项目资金……凡向上申报的工业项目,在上级评估前,本县组织预评估,评估费用由项目单位出资2万元.经查,这些规章都是“集体研究”决定的,验收费、评估费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项目单位上交主管部门“另存为”,主管部门组织活动给“专家”吃吃发发,多余的甚至进入经办人腰包.
2015-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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