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88.2014.06.001
村级转移资金核算
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针对农村取消“三提五统”后出现的资金缺口,普遍采用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进行补助,以保障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应当全部纳入“补助收入”账户核算.
当时的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只能用于村干部补助和村级日常管理费用.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时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付工资”或“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例如村集体经济组织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付干部补助10000元,购买账簿500元,其账务处理应为:
级转移、资金核算
H030;H315;F233
201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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