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5588.2014.06.001

村级转移资金核算

引用
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针对农村取消“三提五统”后出现的资金缺口,普遍采用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进行补助,以保障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应当全部纳入“补助收入”账户核算. 当时的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只能用于村干部补助和村级日常管理费用.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时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付工资”或“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例如村集体经济组织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付干部补助10000元,购买账簿500元,其账务处理应为:

级转移、资金核算

H030;H315;F233

201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农村财务会计

1002-5588

11-1069/F

2014,(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