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88.2014.05.015
租金支出也需摊销
在合作社经营过程中,租用生产用地、办公场所、销售场地等发生的租金支出,比比皆是,如何准确地核算这部分支出,明晰当期损益和农产品成本,是合作社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面临的一个难题.《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在会计科目表的“附注”中注明:“合作社需要摊销相关长期费用的,可增设‘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租金支出的核算,设置“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较为妥当.
租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待摊费用、农产品、会计科目、核算、生产的特殊、生产用地、经营过程、会计制度、会计处理、当期损益、产品成本、办公场所、租用、销售、摊销、设置、附注、场地
F2 ;F30
2014-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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