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88.2013.09.001
农业部要求做好农民合作社会计报表填报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促进合作社规范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合作社发展水平和财务运行情况,农业部办公厅最近就报送合作社2009至2012年度会计报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合作社示范社切实组织做好相关报表填报工作.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农业部经管司、经管总站日前召集各省区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负责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的同志商议并就做好合作社会计报表填报事宜作出具体部署安排和相关事项说明.
农业部、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年度会计报表、财务、运行情况、通知、农村经济、建设、会计工作、规范管理、发展水平、兵团农业、财政部、办公厅、组织、新疆、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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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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