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88.2013.07.014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议
一、完善农村”三资”动态管理体系由党委政府牵头,农村”三资”管理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开展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分别就集体货币资金、固定资产、集体资源、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等进行清查核实,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后,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台账,加强档案管理.同时,在日常管理中,注重强化农村”三资”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对因涉及征地拆迁、资产出售、土地复垦、中心村规划建设、集中居住等形成的集体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账,年底前与民主理财结果一起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农村、管理和监督、清产核资、集体资源、资源数量、资产出售、职能部门、政府牵头、征地拆迁、债权债务、土地复垦、台账、日常管理、群众监督、摸清家底、明晰产权、经济合同、记录归档、集中居住、集体资产
D26;C91
2013-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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