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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纳税申报存在的问题

引用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合作社可以和其他公司企业一样,到工商部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取得参与市场竞争的”身份证”,还可以依法享受国家的有关扶持政策.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笔者在工作中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纳税申报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引起重视,并加以纠正和完善,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纳税申报、增加农民收入、市场主体地位、发展农村经济、注册登记、市场竞争、合作社法、管理工作、公司企业、工商部门、扶持政策、促进作用、身份证、问题、国家、规范、法人、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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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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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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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69/F

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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