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农民可否在自留地、承包耕地上建住宅

引用
@@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允许农民在其自留地或者承包的耕地上建房.<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据此,在承包耕地上建房显然为法律所明令禁止的.

农民、自留地、承包、占用耕地、土地管理法、利用、法律、非农业、挖砂、使用、节约、建设、荒地、采石、采矿

D9 ;TU9

2009-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农村财务会计

1002-5588

11-1069/F

2008,(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