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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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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讯 征收了20多年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已于9月1日起叫停.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国家发展、国务院、财政部、通知、改革

F83;TV8

2009-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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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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