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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章”不可乡镇管

引用
@@ 《农村财务会计》2006年第7期刊登的山东沂水县韩忠实同志《浅议村”章”乡镇管》的文章,提出了村民委员会的印章交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管的新观点.我们认为:村民委员会的印章只能由村一级保管和使用,村章乡镇管的观点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行.

乡镇、村民委员会、印章、财务会计、沂水县、政府、山东、人民、期刊、农村、代管

D6(中国政治)

2007-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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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

1002-5588

11-1069/F

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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