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
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村民委员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认真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制度日益完善,选举活动不断规范,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显著增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较大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贡献.2002年,全国农村许多地方正在或将要进行新一轮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从目前情况看,选举工作总体上是健康有序的,但也有一些地方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思想认识不足、依法办事不力、发扬民主不够等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为党的十六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村民委员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换届选举、进一步
F3(农业经济)
2006-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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