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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后相关事项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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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税费改革后相关事项会计核算的要求 1.农业税的征收主体是乡镇财政所(或农税所),纳税主体是居住分散、面广量大的农民.从目前农村的实际情况看,两者距离较大:一是农户的纳税意识差,暂时难以达到多数农户主动到乡镇纳税的地步;二是在精简机构、压缩工作人员的改革时期,不可能扩编庞大的农税机构逐户收缴农业税.因此,委托村合作经济组织代收代缴是目前的主要征收方式.其会计核算也必须以代收代缴为基本方式、正确处理其他收缴方式的方法.

农村税费改革、会计核算、农业税、纳税主体、合作经济组织、征收主体、征收方式、乡镇、收缴方式、农税、农户、纳税意识、精简机构、基本方式、工作人员、改革时期、财政所、压缩、农民、距离

F3(农业经济)

2006-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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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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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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