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入世”后我国享受的基本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引用
@@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享有的基本权利:(1)能使我国的产品和服务及知识产权在135个成员中享受无条件、多边、永久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以及国民待遇;(2)使我国对大多数发达国家出口的工业品及半制成品享受普惠制待遇;(3)享受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大多数优惠或过渡期安排;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基本权利、最惠国待遇、普惠制待遇、过渡期安排、发展中国家、产品和服务、知识产权、国民待遇、发达国家、半制成品、工业品、出口

F74;F4

200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农村财务会计

1002-5588

11-1069/F

2002,(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