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我国享受的基本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享有的基本权利:(1)能使我国的产品和服务及知识产权在135个成员中享受无条件、多边、永久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以及国民待遇;(2)使我国对大多数发达国家出口的工业品及半制成品享受普惠制待遇;(3)享受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大多数优惠或过渡期安排;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基本权利、最惠国待遇、普惠制待遇、过渡期安排、发展中国家、产品和服务、知识产权、国民待遇、发达国家、半制成品、工业品、出口
F74;F4
200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