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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引用
@@ (续上期)第三章处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检查中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对违法会计行为查实后,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从轻给予行政处罚:

财政部门、会计行为、行政处罚、当事人、资格证书、限期改正、监督检查、违法、警告、罚款、吊销、处理

H0 ;F83

2006-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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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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