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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完善相关会计科目设置的建议

引用
@@ 中央决定2000年起在安徽省全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三个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即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采用农业税附加形式收取,农业税附加属集体资金.村内兴办其他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村级资金由农经部门监督管理.

农村税费改革、会计、农业税、行政事业性收费、集体资金、劳动积累工、中央决定、征收使用、一事一议、农业特产、两个调整、教育集资、监督管理、公益事业、改革工作、附加、村民大会、政府性、义务工、乡统筹

F8(财政、金融)

200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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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

1002-5588

11-1069/F

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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