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153.2011.01.024
基于构式的现代汉语"认定"义动词初探
"认定"义动词大致分为两类:"内向"动词与"非内向"动词.其中,"内向"动词可以形成两种不同的句式,一种是"主动宾"结构,另一种则是双宾句.构式理论认为这两种句式属于不同的构式,具有不同的构式义,双宾结构整体上具有"取得"义."内向"动词之所以可以进入双宾语"取得"句式,是因为这类动词表示使句式义表示的动作行为得以实现的"手段",即通过"结交"这种手段而有所得."主观性"是语言的一种特性,当说话人想要表达某人通过"结交"的手段有所得时,则会采用这种"取得"义双宾句式.
"认定"义动词、内向动词、构式、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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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36(语义、词汇、词义(训诂学))
2011-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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