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6-1891.2005.04.003
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夯实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制度基础
@@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他还强调,为实现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产生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实践的结合,这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规范同样来自于实践.在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必须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夯实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制度基础,这是充分保障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建设社会民主政治的主题之一,也是推进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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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中国政治)
2005-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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