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391.2023.05.007
从家屋到村落:大理白族传统社会组织的构建逻辑
家屋是大理白族传统社会组织的基本单元,家屋名号、成员结构、继承分家等都强调了家屋单元的法权面向,并蕴含着家屋延生和代际分化的本土逻辑.家屋之上的社会构建机制具体表现为"本家"的亲族关系和"登""村落"的共同体制度."本家"是由继承原则和居住原则共同发挥作用形成的外婚制亲缘团体,是家内法的纵向延伸;"登"是基于共同灌溉、互助生产结成的耕种共同体,并进一步发展出义务性的生活互助制度;"村落"是由多个登联合组成的第二层级的共同体,显示出共有共同体和司法共同体的性质.本文从家屋到村落,对大理白族传统社会组织的多重原则进行剖析,得出两个结论:其一,亲属法与共同体法一纵一横,是构建社会秩序不可化约的两个原则.其二,白族社会在两大基本法的建制基础上,呈现出典型的家屋制特征与年龄组原则,这是大理白族社会结构的重要特质.
大理白族、家屋、共同体、年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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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2.4(社会学)
2023-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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