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391.2011.01.008
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社会保障权及其实现
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从宏观上决定我国是一个民族杂居的大家庭.目前少数民族已遍布全国98%以上的县市,特别是对于一些大中城市,其区位优势、较快的经济发展都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具有巨大的吸引力.然而当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西部边疆和中部山区进入城市之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障权利常常得不到实现.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思想观念和体制上的因素不容忽视,本文在对这些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社会保障权实现的构想.
城市流动少数民族、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普通法权利、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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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57(民族学)
2011-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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