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128.2012.06.007
论侵权责任优先原则——兼评《侵权责任法》第4条第二款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4条第二款确立了侵权责任优先原则,这对于维护私人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侵权责任优先本质上涉及到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之间的竞合问题。确立侵权责任优先的原因主要有:体现私权优先、实现法的价值、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等。
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条、法律责任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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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13-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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