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责任伦理
高质量的教育离不开家庭、学校、社区各主体共同分担教育责任.21世纪以来,家校社协同育人问题日益受到关注.根据家庭、学校和社会在教育中扮演的不同角色,三者具有不同的责任属性:家庭承担最低限度的底线责任,学校承担中间层次的契约责任,社会承担中高层次的契约与道德责任.然而,由于信息限度、专业权威、职能错乱等因素阻隔,造成当前家庭、学校、社会各教育主体责任模糊、责任错位或者责任缺位等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从家庭、社会、学校的教育功能出发,明确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指向.家庭教育指向学生的人格修养,是人自我实现的人性基础;学校教育指向人的社会化,是人自我实现的生长点;社会教育指向人的未来发展,是人自我实现的助推器.为更好地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提出应从强化家长责任意识、完善学校教育制度、加强多元主体合作、发挥家校社协同作用四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责任伦理机制.
家校共育、家校社、责任伦理、家庭教育、社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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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8(家庭教育)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陕西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陕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研究项目
2023-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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