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视野下西部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法治的检视与探讨
西部民族地区的学前教育是整个中国教育体制最薄弱环节中的短板,是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突出体现.研究以少数民族学前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作为考察这一矛盾的主要切入点和关注点,参照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关于受教育权的4A指征考察西部民族地区的学前教育状况,揭示西部少数民族儿童学前教育权利尚未充分实现的困境,由此透视法治层面存在政策本位倾向、制度规范"碎片化"、权利导向思维缺失、地方立法不够精细等诸多隐疾.进一步探寻表明,上述问题的重要根源之一在于无论国际法抑或国内法都未明确界定学前教育阶段受教育权的确定内涵.因此本文提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法治的内核在于遵循权利思维,明晰国家义务配置的内容,而法治的重心在于完善客观法体系,为权利实现提供制度供给.
西部少数民族、学前教育、法治、受教育权、4A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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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50(少数民族教育)
本文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西部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治理法治化研究"项目编号:2018-GMI-004
2021-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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