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论社会矛盾与人民法院司法


董必武<正确区分两类矛盾,做好审判工作>一文,包含着一系列重要的司法理念,即人民法院处理社会矛盾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照诉讼制度审理案件,才能发挥好法院在解决各类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人民法院调解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具有重要作用;做好人民来信、来访,能使人民法院及时了解并解决某些人民内部矛盾.这些思想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与鲜活的当代启示.
董必武、社会矛盾、审判工作、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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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4(毛泽东思想的学习和研究)
长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0933;陕西省法学会2010年课题
2011-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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