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法治发展观探析
胡锦涛同志的法治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一般原理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具体实践的有机统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特质,设定了我国的法治现代化的基本历史前提和逻辑起点;以发展为第一要义,把握法律规律、创新法治理念、转变治理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构建合乎人性、尊重人格、关注民生、保障人权的和谐法律秩序;按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学法和用法等诸多环节上推动法治现代化的进程.
胡锦涛、科学发展观、法治国家、法治现代化
A84(毛泽东思想的学习和研究)
2010-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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