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的社会主义性质研究
民法学界的主流论述中存在着明显的”19世纪想象”,未能意识到”20世纪中国”对民法典的塑造.这种时空错位不仅忽视了毛泽东时代的革命传统,也片面理解了邓小平时代的改革传统,更是对新时代缺乏理论自觉.如果说中国民法典具有世界意义和时代意义的话,恰恰是因为它超越了自由主义的19世纪原则,将20世纪中国的政治实践纳入其中,进而成为”社会主义民法典”的典型.只有放在共产党诞生100年、共和国成立70多年的革命和建设语境中,尊重阶级政治之于民法理论与实践的影响,才能释放中国民法典的全部意义.法学界在讨论民法典时应时刻谨记”先有共和国,后有民法典”,重视民法典的社会主义性质并在适用中加以坚持,只有在尊重这一基本常识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发掘中国民法典对于世界的贡献.
社会主义;民法典;政法体制;20世纪中国
D61(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21-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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