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与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是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基本前提.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各项权能分置,农业税取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条件下,逐步建立耕地保护管理费、宅基地部分事项有偿使用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本配额制度,可使全国绝大部分农村形成集体经济稳定的收入来源.通过农村承包地所有权实现、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实现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实现的探索,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选择不同形式的土地经营方式来盘活土地,当下应着力于进一步建立农村建设用地配置标准、完善征地留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政策,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D61(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8XAA010
2019-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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