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人民美好生活的微观支点——立足实际重新认知和运用马克思“个人所有制”论
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主要是消费),必须在社会与家庭两方面扩展,丰富其根基.社会主义家庭的微观支点主要是用于消费的“个人所有制”经济.对“个人所有制”的讨论持续多年,应当既认真领会经典作家的原意,更要对实际作新的全面的判析.“个人所有制”基本上是公有制经济基础上的消费型经济,是社会主义社会成员家庭的经济支撑,而不更多地涉及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现时可视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日益增长的人民美好生活栖身的微观支点,属于个性化消费范畴.应当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总体要求对其进行具体分析,加以规导和优化,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细化实施,在化解主要矛盾中发挥积极作用,尤其要处理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各种关系.
个人所有制、消费型经济、家庭、人民美好生活
D61(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18-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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